发布时间:2016-05-18 来源:南阳市民族宗教局
南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关于做好宗教领域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民族宗教局:
根据省宗教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宗教领域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的通知》(豫宗办〔2016〕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全市宗教场所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工作
各地宗教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宗教领域场所(主要包括宗教团体办公场所、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以下简称宗教场所)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明确分管领导,做好工作部署,确保任务落实,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当地政府纳入总体安排。
二、要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
摸清本地已完成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的宗教活动场所底数,按照轻重缓急,有步骤有计划推进建设工作。对已经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场所,要做好与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的联网对接,对尚未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动员、督促,确保重点宗教场所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覆盖率达100%。
三、要积极动员引导宗教界参与支持配合公共安全视频建设工作
要做好宗教界的宣传动员工作,主动向宗教场所宣讲此项工作的政策规定、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引导宗教界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将宗教场所开展公共安全视频建设的进展情况以及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反馈有关部门,帮助协调解决。
请各地宗教部门确定一名工作联络员,将其联系方式(附件1)及本地工作进展情况(附件2)于2016年3月18日前报市民宗委宗教科。
传真:0377-63399448,邮箱:nysmzjzjk@163.com
附件1: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联络员报名表
附件2:宗教领域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安装情况表
2016年3月11日
附件1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联络员报名表
单位:
联络员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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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宗教领域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安装情况表
单位:
宗教活动场所名称 |
是否安装视频监控 |
视频监控设备是否联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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