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民宗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1-03-31 信息来源: 字体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及保密审查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南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10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社会评议、内部考核和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按照《条例》规定和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的要求,对掌握、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清理、分类,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0年,按照南阳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的要求,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分类公开,内容涵盖机构职能、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政策法规、业务工作等各类信息。与此同时,安排专人对本单位的网页进行维护管理,收集、整理本单位的各类政府信息上网公开。此外,还根据需要,结合实际,通过广播电视、工作信息等载体,向社会公众公开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0年,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项目,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涉密文件及内部资料较多,不宜公开。因此,计划总结、发展规划项目等不予公开。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0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主要工作措施和做法

  (一)领导重视。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由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工作,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按上级关于信息公开要做到及时、准确的要求,积极组织进行政府信息分类整理工作,对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上传单位网页,通过专栏及时发布,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  

  (三)建立保密审查制度。认真执行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从制度上保证了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和时效性。
     七、存在的不足及下步努力方向
     (一)存在不足。信息更新还不太及时,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管理上还有待进一步 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全市开展的“服务至上、爱心无限”主题教育活动,认真组织机关同志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服务理念,建设服务型机关。二是要强化管理责任制。把规范信息公开流程、认真细化公开栏目、完善信息公开目录作为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加强平时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工作检查,推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三是继续及时、准确地公布各类民族宗教工作信息,为各族群众及时了解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动态提供有效平台。
      本报告数据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 年12月31日。市民宗局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63399448。

  201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