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市清真食品企业进行2007年度检查
宛民宗〔2007〕49号
南阳市民族宗教局
关于对全市清真食品企业进行2007年度检查的
通 知
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
为了认真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河南省清真食品管理办法》,依法做好新时期的清真食品管理工作,经研究,从即日起对全市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年度检查。具体事宜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宣传
各地在年检中要加强领导,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认真细致的年检。要加大对党的十七大精神、民族政策、《河南省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进行有关清真食品管理政策法规及意义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扩大宣传范围,达到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净化清真食品市场,提高各族群众守法经营意识,自觉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饮食习惯的目的,营造良好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氛围,使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用上放心的清真食品,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
二、相互配合,通力合作
在年检过程中,民族工作部门要积极主动的与工商、卫生、教育、伊斯兰教协会等有关部门协调合作,争得支持,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使年检工作不仅顺利进行,而且达到预期目的。
三、突出重点,严格执法。
(1)年检的重点:一是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二是清真食品生产厂家;三是大型商场量贩清真食品专柜;四是大中专院校、寄宿制学校设立的清真灶。
(2)年检内容
年检中既要对悬挂省民委监制清真牌照的清真食品企业进行依法年检,检查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及清真牌照是否相符;经营主体及少数民族从业人员是否符合政策要求;生产经营过程是否符合清真要求;是否有假冒清真等,更要对非法的清真食品经营者进行坚决取缔,杜绝“清真不清”事件的发生。
四、精心组织,认真工作
一年一度的清真食品年检不仅是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检查,更是对清真食品管理工作的检查,希望各县(市区)从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维护大局稳定的高度切实引起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对本辖区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年度检查。工作人员要熟悉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素质,掌握工作方法,力争做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依据《河南省清真食品管理办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年检工作圆满完成。
五、检查时间及要求
2007年12月15日起到2008年3月15日止。
年检期间,市局将不定时对县(市区)的年检工作进行检查。年检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要及时总结清真食品管理工作的经验和体会,认真分析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积极探索做好清真食品管理工作的新途径,并于2008年3月25日前将年检总结和有关表格上报市民宗局清真食品管理办公室。
附件:1、南阳市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年度检查情况汇总表
2、南阳市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年度检查情况一览表
二○○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民族工作 清真食品 年检 通知
南阳市民族宗教局 2007年12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