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民族宗教局关于报送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意见的请示

发布时间:2013-12-09 信息来源:南阳市政府门户网 字体大小:
 

  南阳市民族宗教局关于报送所属

  事业单位分类意见的请示

  

  根据《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宛发〔2012〕14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就南阳市民族宗教局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情况

  市民宗局所属事业单位2个,全部为正科级。事业编制18名,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编制,实有17人。

  二、拟分类意见

  (一)南阳市清真食品管理办公室

  1、目前承担的主要职责任务是:代表市人民政府清真食品管理委员会对全市清真食品进行全面依法管理;负责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者资质年检与日常管理。按照2003年2月22日下发《关于成立南阳市清真食品管理办公室和联系宗教团体办公室的批复》(宛编〔2003〕27号)和2005年6月6日下发《关于2004年度市直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增加事业编制的通知》(宛编〔2005〕8号),规格为科级事业单位,编制4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现实有3人。

  2、拟定类别及依据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分类指导目录中的划分标准,市清真食品管理办公室承担基本公益服务,不从事经营活动,拟定类别为公益一类。

  (二)南阳市联系宗教团体办公室

  1、目前承担的主要职责任务是: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采取多种形式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时事政治的宣传教育;积极发挥联系爱国宗教界人士、宗教团体及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按照2003年2月22日下发《关于成立南阳市清真食品管理办公室和联系宗教团体办公室的批复》(宛编〔2003〕27号)和《南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南阳市民族宗教局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的批复》(宛编〔2012〕60号),规格为科级事业单位,编制14名,领导职数2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现实有14人。

  2、拟定类别及依据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分类指导目录中的划分标准,市联系宗教团体办公室承担基本公益服务,不从事经营活动,拟定类别为公益一类。

  

  

  

  

                                 201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