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南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预算公开
2020年度南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阳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南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南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南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制定落实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开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2. 协调全市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依法保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处理涉及民族关系的有关事宜。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检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组织和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3. 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市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的扶贫工作;参与有关少数民族的专项贷款、专项资金的分配。
4. 协同有关部门促进全市少数民族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
5.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6. 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机关协助和协调的各项事务。
7. 依法加强对全市宗教事务的管理,引导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8. 负责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和宗教界对外以及对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动,参与涉及民族和宗教对外宣传工作。
9. 指导全市各地民族、宗教事务部门的工作,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10. 负责少数民族古籍的搜索、整理和出版等工作。
11. 承办上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预算单位构成
南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部门预算仅包括机关本级预算。
南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内设科室包含办公室、民族科、宗教科、政策法规科。
第二部分
南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局2020年收入总计757.10万元,支出总计757.10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5.54万元,增加28%。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局2020年收入总计757.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7.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0.0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局2020年支出总计757.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7.10万元,占总支出的49.8%;项目支出380.00万元,占总支出的50.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607.10万元,支出607.10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增加15.54万元,增加2.62%。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607.1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9.41万元,占总支出的80.61%;培训支出20.00万元,占总支出的3.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13万元,占总支出的8.75%;行医疗卫生支出21.59万元,占总支出的3.56%;住房公积金22.97万元,占总支出的3.78%;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局《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150.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宗教事务150.00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9年减少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2019年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预算数比2018年减少0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增加0万元,公车购置费减少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9年减少7万元。主要原因是响应中央号召,各级部门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不含人员经费)607.1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正常履职和开展全局性工作的经费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局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局2020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末,我局所属单位共有车改保留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局2020年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费、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