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6546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8-24 信息来源:南阳市人民政府 字体大小:

张宇真委员:

您在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所提的《关于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提案》(第6546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与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在日常工作中发挥着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社会管理和服务协调职能作用,在处理宗教内部事务中发挥着协调引领作用。

近年来,宗教团体协助党和政府,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带领信众积极参与扶贫救济、慈善捐赠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宗教团体在作用发挥方面效果不明显,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宗教团体没有及时换届;二是一些宗教团体班子不健全;三是有的宗教团体经费保障不足。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采取措施,以全市性宗教团体换届工作为抓手,加强宗教团体建设,发挥宗教团体的积极作用,不断推进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一是要加强培训。要制定宗教界人士培训计划,每个宗教团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市宗教界人士培训活动,重点加强宗教团体领导班子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健全宗教团体学习制度,根据教别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宗教场所负责人季度学习会、宗教教职人员“一月一学习”、专题讲经讲道交流等活动,不断推进宗教文化与传统文化相融合。

二是加强宗教团体建设。敦促未换届的县市区宗教团体及时换届,对团体候选人进行考核把关,使领导班子趋于年轻化、知识化、专职化,不断提高班子成员业务知识和能力水平。

三是积极解决宗教团体“三无”(无办公场所、无经费、无常驻人员)问题。

衷心感谢您对宗教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

南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