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新建建筑物审批
受理机构: | 南阳市民宗委宗教科 | 办公时间及地址: |
工作日9:00—17:00 南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南阳市范蠡路与南都路交叉口东南角)二楼市民宗委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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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0377-63399393 |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 ||
政策法规依据: | 《宗教事务条例》、《河南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事务方面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细则》 | ||
事项申办条件: |
1、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同意 2、拟改建或者新建的建筑物符合该宗教的建筑规制,与该场所的环境相协调 3、符合国家有关规划、文物、建设、消防、环保等方面的规定 4、施工期间能够基本保证信教群众开展宗教活动 5、有必要的建设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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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
1、申请书,内容包括拟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项目说明及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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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处理流程: |
1、申请:申请单位提出申请报告并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2、受理: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民宗委窗口进行受理 3、审查:市民宗委宗教科审查申请材料,实地核查有关情况 4、决定:市民宗委根据宗教科审查意见作出审批决定 5、送达:民宗委窗口将审批意见书面材料送达县级政府宗教工作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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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
备注: |
1、拟改建或者新建的建筑物改变宗教活动场所现有布局和功能的,属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作出许可决定 2、拟改建或者新建的建筑物改变宗教活动场所现有布局和功能的,属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的,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作出许可决定 3、拟改建或者新建的建筑物不影响宗教活动场所现有布局和功能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作出许可决定 |